年,受限于天然氣固有的價格機制,價格倒掛現象普遍存在于國內天然氣行業中,讓眾多城燃企業不堪重負、叫苦連天。要求順價的呼聲越來越高漲,但得到回應的卻少之又少。城燃企業要么咬牙保供,要么減少供應,要么變相漲價。但是,一味的順價,又會加重終端用氣成本,甚至妨礙管道天然氣在地方的引進??梢哉f,如何使用好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是當前燃氣行業最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面對這一急切的呼聲,國內一些地方建立的價格聯動機制或許能夠在寒冬中帶來一絲溫暖。
2022年10月27日,蕪湖市召開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氣價格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蕪湖市發改委將根據聯動機制按季度逐月核定城燃企業氣源綜合采購價格,按年度核定配氣成本及配氣價格。經核定,2022年1至6月蕪湖中燃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氣的銷售均價4.13元/立方米,江北集中區銷售價格為4.16元/立方米。2022年9月16日,上海市發改委印發《關于本市非居民天然氣用戶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設定聯動公示:“非居民用戶天然氣基準價調整金額=(計算期天然氣綜合采購成本-基期天然氣綜合采購成本)÷(1-產銷差率)”,縮短聯動周期至2個月,放寬啟動條件至上游采購成本大于0.05元/方,輔以價格平滑機制。2022年7月18日,張掖市發改委印發《張掖市建立健全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實施方案》,設定聯動公示:“上下游價格聯動調整額度=(調整期氣源綜合加權采購價格-上期氣源綜合加權采購價格)÷(1-供銷差率),供銷差率按照《甘肅省城鎮管道燃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碑斁用駳庠淳C合加權采購價格漲跌8%及以上、非居民氣源綜合加權采購價格漲跌5%及以上時,適時啟動價格聯動機制,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根據價格聯動機制同向調整。為保持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的相對穩定,聯動調整周期設定為居民不少于1年,非居民不少于5個月。任何一個行業的可持續發展,都離不開合理的價格機制。燃氣作為市政公用行業,銷售價格受到政府部門的嚴格管控。如何建立健全價格聯動機制、調和好城燃企業與終端用戶之間的矛盾是考驗政府的一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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